青岛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市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和疫病预警预报信息。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