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一个月前,将开会的日期和拟提交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通知代表,并将准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印发代表。

临时召集的代表大会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代表。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