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会议的举行情况通过新闻媒介及时进行报道,必要时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和记者招待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