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和单位档案机构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完善检索工具,编辑出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布、开放档案,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