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企业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