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