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管理委员会鼓励各类高级人才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从业,对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工作的高级人才给予科研经费等方面的扶持,并在户口迁移、子女入学、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帮助。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