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从事延边黄牛生产经营活动,发展延边黄牛产业。对从事延边黄牛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应当在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用地和办理证照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