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三章 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第十八条已废止烟叶公司、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的霉坏变质烟草制品、烟叶和烟末,必须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销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