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八月十八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四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