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垦区应当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健全覆盖垦区的就业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