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垦区条例/第四章 经济和社会建设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垦区应当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健全覆盖垦区的就业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