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单位和个人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对举报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违法行为的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