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市、县民政部门依据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