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房屋。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水源保护的需要,可以依法迁出一级保护区内的住宅房屋。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