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