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