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参加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