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章 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第五十八条已修改商事主体认为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