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三章 备案事项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商事主体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报备案。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