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二章 登记事项第二十一条已修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表述;批准文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