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依法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