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有关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有关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