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大会主席团可以决定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记者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可以对大会会议举行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

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