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六章 生态保护第六十七条已废止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水生态安全,采取生态护岸、保护河道洲滩和河流生态系统修复等生态保护和治理措施,改善和维护流域水环境。城乡规划应当保持自然水系结构的完整性,结合城市防洪排涝和改善水环境的需要,实行最小水面率控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