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五十八条已废止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纳入乡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检测的投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治理,做好水源选择、水质检测和卫生防护等工作,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