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流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