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一)委托职业介绍机构;(二)参加劳动力交流洽谈活动;(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刊播招用信息;(四)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招聘;(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