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一条有效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优先给予贴息贷款和信贷支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