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农牧业和社会事业科学技术进步第三十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生态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控制等技术的开发和集成,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