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法规的解释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20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