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动的保障第十七条已废止企业不脱离生产的工会委员参加工会活动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由工会事先通知企业经营者,其工资、奖金和各种补贴由企业照发。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