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需要,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由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对其工作领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