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章 治理第四十条已修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组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