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自治区鼓励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