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十六条已废止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强化自主培训功能。企业应当与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联合办学;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