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赡养人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的分担进行协商,经征得老年人同意后签订赡养协议。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赡养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老年人组织应当监督协议的履行,并在协议履行发生争议时主持调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