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