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在机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征得机场管理机构的同意:

(一)从事经营活动;

(二)散发广告、宣传品;

(三)开展募捐活动;

(四)拍摄影视片;

(五)举办展销会、促销会、文娱、体育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