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四条有效商业、金融、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