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入园离园接送交接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等制度。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