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入园离园接送交接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等制度。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