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责第二十五条有效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城镇居民区和新农村配套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用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