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必须尊重代表的权利,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