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时,可以就审议内容的相关问题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

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