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第十八条已废止开发区内的中外投资企业应在开发区所在地设置会计帐簿,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