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开发区内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