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第四十七条已废止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利用化工技术进行生产的企业和生产、利用、储存或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配备水污染应急设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