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第二章 治理结构第十条有效管理局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