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