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玉龙雪山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在管理区内野生动物对农作物造成损失和造成人畜伤害的,由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际评估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