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民族自治地方教师的福利和生活待遇,鼓励优秀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任教,提高当地教育水平。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